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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小镇火热销售中!来看看您符合条件吗~

平果融媒体 1269阅读
花花花、小伙
花花花、小伙 Lv.11楼主+关注
2022-05-30 21:39 来自平果


平果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北片区)现已完成一期建设,并于2022年1月24日起面向全社会销售剩余房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申请人可以个人或家庭户名义申请购买一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


(一)征收范围内已经签订协议书的无房户(包括租户、达到分户条件的与拆迁户共同生活的家庭);


(二)全市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的无房户(家庭成员中名下在本市城区内无住房),干部职工包括引进人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乡镇聘用干部、村干、教职工和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等;


(三)未购买过房改房、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危旧房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平果市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人员家庭;


(四)购买过房改房、单位全额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危旧房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但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平果市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人员家庭;


(五)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有稳定就业,无自有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2年以上(含2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人员家庭;


(六)其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申购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对象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或困难生活补助的在乡老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工)、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因战因公因病军人家属、带病回乡军人、参战民兵、60周岁以上退伍士兵和老年烈士子女;
2.配合市政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拆迁工作导致无住房的困难户;
3.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家庭;
4.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
5.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过申请,取得购买资格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市棚改指挥部发布通知为准),到指定的地点,并缴纳定金的,进行选房后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如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户,按公租房有关管理办法,退出公租房。
(详情以销售中心为准)
平果市棚改办:5821501
平果市福禄小镇销售中心:5838999
地址:平果市铝城大道东侧

(附政策解答图)

来源:平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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